经审理查明,2019年2月至2020年10月期间,以曾某骥(在逃)为首的诈骗集团先后在柬埔寨西港、马来西亚塞城、蒲种等地,利用朋友、同乡关系及网络招工等方式从国内招募成员,使用集团提供的手机及聊天通讯软件账号*******,从中非法获利。
该集团内部设立业务组、后台财务组、后**,设立组员、组长、主管等职务**层级分明,分工明确。主管及组长对组员进行诈骗话术、技巧培训,分发工作手机和各个网络聊天软件账号(如:qq、微信、陌陌、探探、soul、快手、抖音等),组员在接受培训后,按照培训内容将自己包装成不同角色的成功人士,使用虚假身份在“陌陌”“探探”等网络社交平台上结识异性好友,并进一步培养感情,骗取被害人的感情以及信任,以恋爱为由骗取被害人财物或以投资赚钱为由诱骗被害人进入该诈骗集团提供的“合乐”app。该集团通过平台后台操作,采用先让被害人少量赢钱等方式引诱被害人向该平台进一步投注,进而以银行账号填写错误、请求超时、账号异地登陆等无法提现,若要提现需再次充值为由,诱骗被害人不断充值的方...(本文书还有317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