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马**与被告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9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4年9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马**及其委托代理人付**,被告马**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马**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马**立即归还借款50,000元;2、要求被告自2024年5月1日起至给付清款之日止,以借款50,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2‰承担利息;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4年,被告马**从事养殖业,因资金周*困难。通过原告的姑父介绍,被告向原告借款150,000元,约定每年被告给付原告利息30,000元,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被告向原告先后偿还了100,000元借款,尚*原告50,000元。后*被告称其搞养殖亏损,原...(本文书还有171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