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王**,男,1960年5月**日出生,汉族,住哈尔滨市道外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魏**,男,1943年5月**日出生,汉族,住哈尔滨市道外区。
再审申请人庞*、王**因与被申请人魏**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庞*、王**申请再审称,王**、于**与魏**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王**、于**向魏**交付1万元定金和4万元购房款后,魏**将房屋钥匙交给于**,于**一家在案涉房屋居住至2011年。因魏**欠付银行贷款,魏**与王**、于**商议将后续购房款直接交至银行,但魏**未将前期购房款用于还付银行贷款,致使魏**仍欠银行贷款未还。按照《房屋买卖协议》约定,王**、于**要求房屋过户后付尾款,魏**违背该协议要求先付尾款再过户,双方产生争议,王**、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案涉房屋归王**、于**所...(本文书还有222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