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与被告杨*、董*、第三人赤峰市天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天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赵**、赵*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23年9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周**、被告董*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董*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杨*、第三人赤峰市天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天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赵**、赵*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不得执行位于赤峰市红山区桥北镇姚家洼居委会蒙东峰创电商网仓快递物流基地c...(本文书还有1000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