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唐**,男,1983年3月**日生,汉族,住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
再审申请人肖**因与被申请人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云06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5年1月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肖**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1.撤销云南省绥江县人民法院(2024)云0626民初****号民事判决和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云06民终****号民事判决;2.改判驳回被申请人的全部诉讼请求;3.判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事实和理由:1.再审申请人提交的两组新证据能够证明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伙期间...(本文书还有66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