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楼**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及一审第三人西安某某********(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涉及专利权人为楼**、名称为“一种新型中高压“断路器+软启动器”组合电器一体柜”的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针对某某公司就本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作出第25600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决定),宣告本专利权全部无效;楼**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于2024年8月27日作出(2023)京73行初****号行政判决,驳回楼**的诉讼请求;楼**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10月1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4年12月20日询问当事人,上诉人楼**,被上诉人国家知识***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傅*、谭*,一审第三人某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杨**、张*到庭参加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案基本事实如下:本专利系名称为“一种新型中高压“断路器+软启动器”组合电器一体柜”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为楼**,专利号为201320470719.2,专利申请日为2013年8月2日,授权公告日为2014年1月15日。
2022年9月5日,某某公司请求国家知识***宣告本专利权全部无效。主要理由包括:(一)权利要求1、2不属于200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保护客体;(二)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以及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三)本专利说明书关于权利要求1的内容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四)权利要求1、2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作为本案审查基础的权利要求为本专利授权公告文本权利要求第1-2项:
“1.一种新型中高压“断路器+软启动器”组合电器一体柜...(本文书还有719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