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广州市某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林*、原审被告广州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5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8月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某甲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覃福州、邓**,被上诉人林*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周**、甘**,原审被告某乙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欧永健、管**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甲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驳回林*对某甲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2.本案的一审...(本文书还有1122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