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胡**等与宫**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与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执行程序中的异议之诉>>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行政案件>>行政行为>>行政案件>>行政行为>>行政撤销>>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定作合同纠纷>>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公安行政管理>>其他>>行政案件>>行政主体>>金融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公安行政管理>>民事案件>>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股权转让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京民再*号
  • 审理程序:再审程序
  • 审结日期:2025-02
  •  
  • 【案例概要】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基本属实,本院予以确认。另查明:

    2021年10月8日,朝阳法院立案受理了胡**起诉朝阳市监局,要求判决朝阳市监局2020年12月15日将胡**登记为某咨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行为违法并予以撤销。该案审理过程中,胡**申请对朝阳市监局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承诺页、《某咨询公司章程》《某咨询公司股东决定》《某咨询公司执行董事决定》《转让协议》中“胡**”签名字迹与样本上“胡**”签名字迹是否出自同一人的笔迹进行鉴定。经法院予以准许,依法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华夏物鉴中心(2022)文检字第****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对现有送检材料检验分析,认为检材一至检材六上“胡**”签名字迹与样本上“胡**”签名字迹不是出自同一人的笔迹。朝阳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现有的鉴定意见能够证明其所依据的部分登记材料存在不具有真实性的情况,被诉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所依据的事实基础已不存...(本文书还有219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