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某传媒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x中级人民法院(20xx)京0x民终xx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传媒公司申请再审称,请求撤销二审判决,依法再审。事实与理由:(一)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1.原审判决第7页倒数第三行本院认为部分中,认定:“从效力上,该条款排除了购买者退票这一主要权利,故属于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申请人认为,原审法院在无任何法律论证的前提下,以主观臆断的方法,无视客观事实,径行得出错误认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2.原审判决第8页第十五行提到:“2023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的退票机制......。”这属于法律适用错...(本文书还有191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