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某某公司未提交证据材料。
本院经审理查明:
“金泰888”轮系国内沿海航线散货船,船籍港泰州,船舶登记所有人为被告某某公司。
2024年3月26日,原被告签订船员聘用合同并约定:某某公司聘用路**担任“金泰888”轮水某,合同期12个月,从上船任职之日起算;月工资7000元,包含医疗费、节假日加班费、社保、医保和福利等;路**需持有海事局颁布的有效证件包括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专业培训合格证等,并保证合同期内有关证件齐全有效合同还约定了其他事项原告路**与被告某某公司签订的船员上船就业协议记载,上船时间2024年3月,上船港口上海,船名金泰888原告路**的船员服务簿记载,原告于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登上“金泰888”轮并担任水某,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港离船。
“金泰888”轮7月份工资发放清单记载,水某路**工资7000元,实发工资7000元,银行账号*******,备注2024年7月份海员工资未发...(本文书还有84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