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国家药品*****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行为>>行政复议
  • 案例类型:行政判决书
  • 案号(2024)京行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5-03
  •  
  • 【案例概要】

    2021年11月29日,国家药监局针对瑞士某某药厂就不予批准通知提起的复议申请作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决定书》(药监复决字〔2021〕44号,以下简称44号复议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家药监局具有受理瑞士某某药厂的再注册申请并作出决定的职权。

    二、国家药监局作出不予批准通知符合法定程序。28号令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批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批准的通知之日起60日内填写《药品注册复审申请表》,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复审申请并说明复审理由。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申报资料。”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复审申请后,应当在50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维持原决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再次的复审申请。”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复审需要进行技术审查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原申请时限进行”。本案中,瑞士某某药厂于2020年3月6日收到国家药监局作出的《审批意见通知件》(批件号:2020l02037,以下简称《审批意见通知件》)后,于同年4月3日向国家药监局提出复审申请。同年4月9日,国家药监局向瑞士某某药厂作出《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其补正相关材料。同年4月15日,国家药监局收到瑞士某某药厂提交的补正后的材料。同年4月17日,国家药监局向瑞士某某药厂作出《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瑞士某某药厂提出的复审申请。2021年1月20日,国家药监局作出不予批准通知,并于2021年1月26日向瑞士某某药厂送达。国家药监局受理瑞士某某药厂的复审申请至作出不予批准通知的程序,符合28号令的相关规定。

    三、国家药监局作出不予批准通知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8号令第八十四条规定:“申请进口的药品,应当获得境外制药厂商所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的上市许可;未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但经国家食品药品...(本文书还有738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