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宝鸡高新******与谷**、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陕03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4-06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宝鸡高新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医院)因与被上诉人谷**、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2023)陕03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6月12日立案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进行了独任审理。上诉人高新医院委托诉讼代理人姬**、石**,被上诉人谷**、郭**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马*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高新医院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事实与理由:原审司法鉴定意见书不客观、不科学,存在主观臆断的错误,鉴定结论依据明显不足。一、鉴定意见回避了患者原发疾病的原因力及患者基础疾病的主要原因力,故鉴定结论不客观;二、原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结论未分析和明确上诉人违反了哪些医疗技术规范和医疗法规,故鉴定结论缺乏医学科学和法律依据;三、鉴定意见书认为上诉人的诊断和治疗方式符合诊疗规则,即上诉人的诊疗行为客观上不存在违规违法的事实,但鉴定意见又认为存在评估不足、把握不严、掌握不当、告知不充分的过错...(本文书还有425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