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刘**、杨**合同诈骗罪刑事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扰乱市场秩序罪>>合同诈骗
  • 案例类型:刑事裁定书
  • 案号(2024)宁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5-02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原判认定的事实已被一审判决书所列举的证据证实,所列证据均经一审庭审举证、质证,本院对原判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予以确认。本院审理期间,上诉人刘**及其辩护人未提供影响本案定罪量刑的新证据。

    针对上诉人刘**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依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综合评判如下:

    首先,北京锋创公司自2014年至2018年间,原审被告人杨**伙同杨**、陈*甲等人,以投资理财为名,以高额返利为由,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其间,刘**介入该公司,为该公司提供基金运作、公司上市等服务。刘**对北京锋创公司不具备基金管理经验、无资金实力的情况是明知的,但其仍然虚构该公司及相关人员的管理经验、资金实力、从业经历等情况,骗取宁夏商投公司的信任,于2015年10月19日与北京锋创公司共同注册成立了宁锋基金公司。

    其次,刘**受北京锋创公司委派,担任宁锋基金公司总经理,主持宁锋基金公司的日常经营管...(本文书还有203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