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某建筑工程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x中级人民法院(20xx)京0x民终x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建筑工程公司申请再审称,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依法再审。事实与理由:(一)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和二审都没有查明实际发包方的主体资格,应当到庭的薛*和赵*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和二审遗漏两个重要的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二)原审法院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申请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申请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原审法院的做法错误。(三)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1.原审法院认定被申请人支付了xx万的款项事实错误。2.一审和二审法院在计算返还工程款时以xx万作为减数当做计算依据是错误的。3.原审法院在认定未完成的部分计算不合理,鉴定机构未对客房和公区的价格分别计算。4.原审法院没有查明本案存在违法分包和借资质发包的情况。(四)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本文书还有223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