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9日,被告人秦*见在抖音平台联系到不明身份的上线人员,对方称可以帮助征信不良的黑户办理无抵押贷款。秦*见在明知自己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且怀疑对方可能使用其银行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了获取对方承诺的非正规贷款,仍按照对方指示将自己名下的中国银行卡(卡号**********)、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卡(手机号******3043)、安装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的手机邮寄到广东省汕头市,并将银行支付密码告知对方。经查,秦*见名下的中国银行卡被对方用于非法资金的接收和转移,共计接收非法资金626061.21元,其中经查证属实系上游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的被骗资金273439.17元。2023年8月3日,秦*见被仁怀市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归案后,秦*见能够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为支持指控事实,公诉机关已向本院提供了相关证据,认为秦*见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同时认为被告人秦*见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情节,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秦*见对公诉机关指...(本文书还有92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