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郭**与被告郭**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2月23日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郭**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停止侵权,2024年返还强行耕种的1.1亩土地;2.赔偿2020年至2023年土地收益款3,240元。事实和理由:二轮土地发包时郭**分得家庭人口田63亩,在家北地块分得19亩(一等土地),南北垅25条垅。郭**与郭**是地邻,郭**在家北这块地里分得18条。多年来郭**强行耕种郭**土地2条垅,合地亩应是1.1亩土地。双方协商多次未果,诉至法院,申请依法判...(本文书还有48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