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王*因诉左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法定支付养老金及撤销退休资格复核职责一案,不服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晋07行终****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王*申请再审称,一、再审请求:1、撤销(2023)晋07行终****号裁定书,依法受理本案。二、申请事由: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2.依据《行政诉讼法》第47条:公民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本文书还有165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