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尹*因行政许可一案,不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2023)津0106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4年4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尹*的委托代理人尹**被上诉人天津市体*******(以下简称体彩中心)的副主任许*及委托代理人赵**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4月12日,尹*拨打体彩中心客服热线,申请在天津市南开区××里北门旁报亭增设体育彩票销售实体店,体彩中心工作人员经实地勘查后,于4月14日告知原告该地址距离开办于***小区物业楼的“××幼儿园”正门90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相关规定,不符合增设体育彩票销售实体店的要求。
一审人民法院认为,依据《彩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彩票销售机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工作。”《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在福利彩票发行机构、体育彩票发行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分...(本文书还有452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