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尊敬的用户您好:汇法网春节放假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至2月25日;2026年2月26日正常办公,在此期间,业务事宜请发邮件、异议处理请点击网站右侧【异议处理】模块,紧急事宜请联系13161902885。汇法网全体员工恭祝大家节日快乐!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陶**与宜昌市某*********、宜昌某某********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5)鄂05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5-03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陶**因与被上诉人宜昌市某*********(以下简称某某管理公司)、宜昌某某********(以下简称某甲公司)、穆*、湖北省某*********(以下简称某某投资公司)经*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者、管理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2024)鄂05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2月2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陶**上诉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2024)鄂0502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支持其一审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四被上诉人共同承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认定某某管理公司、某甲公司并非事故发生地的管理者属事实认定错误。陶**在一审中提交的证据可以证实,其受伤后在宜昌市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协调时,有自称是某甲公司的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并明确表示陶**未在第一时间通知他们。由此可以看出,事故发生地的管理者就是某某管理公司和某甲公司。二、一审认定某某投资公司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陶**因未尽到必要的谨慎义务对事故发生负全部责任属适用法律错误。1.根据一审勘察笔录和现场照...(本文书还有458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