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张*文*、张**与被告罗*、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2月17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张**、张*文*、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协助三原告办理坐落于双鸭山市岭东***小区**栋**单元**室**手续;2、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张**与张**于1989年11月16日登记结婚,婚生一女张*文乙。2016年6月10日张**与被告罗*签订房屋内买卖协议,约定张**购买二被告坐落于双鸭山市岭东***小区**栋**单元**室房...(本文书还有49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