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郑州市某医院因与被上诉人毛*、陈*、陈**、陈**、宋*、陈**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2024)豫010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2月25日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郑州市某医院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被上诉人毛*及其与陈*、陈1某、陈**、宋*、陈**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康*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郑州市某医院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毛*、陈*、陈1某、陈**、宋*、陈**承担。事实和理由:患者的死亡系其长期饮酒造成自身疾病的发展所致,郑州市某医院过错参与度应在30%左右为宜,一审法院认定郑州市某医院承担的50%的责任比例过高;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过高。郑州市某医院系公立医疗服务机构,承担着社会公共医疗服务职责,过严、过重判决上诉人承担赔偿责任不利于相应公共职责的发...(本文书还有303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