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杨**,男,1979年9月**日出生,汉族,住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
再审申请人邓**因与被申请人杨**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4年7月1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邓**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1.撤销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云0112民初****号民事判决第一项。2.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云01民终****号民事判决。3.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驳回杨**全部诉讼请求。4.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一、本案的纳税主体是云南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而非本案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故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均非本案适...(本文书还有186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