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牛*与被告董*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3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牛*与被告董*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7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2年10月份原、被告相*,认识后相互感觉良好,遂以男女朋友相处,在相处期间,被告在汝州市生活期间,没有收入来源,日常生活开支全依靠原告,被告多次向原告索要钱物,被告的行为致使原告入不敷出。2024年12月份双方吵架分手。原、被告通过微信确认,相处期间的开支70000余元,被告承诺退还60000元,后原告联系被告要求退还,被告至今仍未履行承诺,无奈具状起诉。综上所述,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望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如所诉。
被告董*辩称,首先,原告主张的钱款系...(本文书还有269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