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张**因与被申请人孙**及原审第三人苏**、王**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云0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24年8月29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张**申请再审称,请求:1.依法撤销(2024)云01民终****号民事判决,支持再审申请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再审该案。2.依法裁定再审申请人的一审、二审、再审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和理由:1.二审判决忽视了合作的投资款及利润系被申请人单方面无权处置给第三人苏**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被申请人承担。2.二审判决忽视了合作的投...(本文书还有58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