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漳州某甲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深圳市某乙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涉及专利权人为某甲公司、名称为“一种手套按摩器”的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本专利)。针对嘉浚公司就本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60800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决定),在某甲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10的基础上,维持本专利权有效;某乙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决定,宣告本专利无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4年7...(本文书还有1094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