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赵**因与被申请人赵**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08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赵**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项、第六项之规定,申请再审。请求:1.撤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08民终****号民事判决和富锦市人民法院(2023)黑0882民初****号民事判决;2.本案再审改判。事实与理由:(一)一、二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判决错误。案涉承包地是赵**户内的承包地,父母亲在二轮土地承包之前就向全体子女申明,为了照顾孙*要与赵**家的土地分在一起留给孙*后续管理。因为是父母提出与赵**家承包地分一起,所以至母亲去世以前...(本文书还有176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