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魏**、于**因与被申请人邵*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黑03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于**、魏**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申请再审。请求:撤销本案一、二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邵*的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事实和理由:(一)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并无登记才设立的规定,登记仅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效果。原判决以是否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判断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没有法律依据。原判决对还款协议性质认定错误。该协...(本文书还有162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