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庄*、郭**、春风文艺出版社(简称春风出版社)因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4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05年3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6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庄*的委托代理人邢**,上诉人郭**的原委托代理人马**、滕*,上诉人春风出版社的委托代理人陈*、刘*,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图书大厦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02年8月14日,小说《圈里圈外》(简称《圈》)在天涯社区网站发表。2003年2月,《圈》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其版权页署名作者庄*。《圈》以主人公初晓与现男朋友高*及前男朋友张小北的感情经历为主线,在描写初晓与高*之间的爱情生活及矛盾冲突的同时,描写了初晓与张小北之间的感情纠葛,同时还描写了初晓的朋友李*与张小北的婚姻生活以及张小北与情人张萌萌的婚外情,高*与张萌萌的两性关系及合作拍戏等。2003年8月19日,郭**与春风出版社就出版郭**的《梦里花落知多少》(简称《梦》)一书订立图书出版合同。2003年11月,春风出版社出版了郭**的《梦》一书。《梦》以主人公林*与现男朋友陆叙及前男朋友顾小北的感情经历为主线,在描写林*与陆叙的爱情生活及矛盾冲突的同时,交替描写了林*与顾小北的感情纠葛,顾小北与现女友姚姗姗的感情经历,林*、闻*、微微及火柴之间的友情以及她们和李*莉的冲突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作品构思和语言风格不属于作品的“表达”,庄*关于郭**侵犯其作品独创性构思和语言风格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庄*指控郭**作品侵权的主要人物特征描写简略,致使人物形象不够鲜明。这种对人物特征的一般性描写,不能突出人物的特征,不足以使该人物特征本身成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形式。因此,庄*关于郭**侵犯其作品主要人物特征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立,不予支持...(本文书还有746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