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王**、梁**等故意伤害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意伤害罪
  • 案例类型:刑事裁定书
  • 案号(2016)云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6-08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8日凌晨1时许,原审被告人王**、梁**、赵*、赵**、李**与赵*1(已判刑)等人在砚山县稼依镇博阳路“老实人家”烧烤店吃烧烤时,王**因停车之事与被害人张某4等人发生争执,随即王**、梁**、赵*、赵**、李**、赵*1对张某4进行围殴,将张某4打倒在“老实人家”烧烤店外堆放瓷碗处继续殴打,致瓷碗破碎后划伤张某4的颈部,张某4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经鉴定,张某4符合被具有较锐刀口且刃口不在一条直线的不规则刃切器刺切左颈部致左侧颈内动脉离断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案发后,被告人王**、赵**、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上述事实清楚。有以下证据证实:

    1、接处警登记表、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抓获经过、到案经过和情况说明,证实砚山县公安局稼依派出所接到李*安报案后立案侦查,被告人王**、赵**、李**到稼依派出所投案、被告人梁**、赵*被抓获的时间、过程。

    2、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提取痕迹/物品登记表、提取笔录及照片、生物物证/遗传关系鉴定书、辨认笔录及照片,证实案发现场位于砚...(本文书还有4159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