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上诉人岩板邀约上诉人三木色贩卖毒品,三木色又邀约上诉人尼拜贩卖毒品。2015年11月25日17时许,三人携带毒品在西盟县新厂镇约五公里的公路上交易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从三人携带的2个双肩包里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31包,净重16980克。岩板归案后如实供述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并于同月26日14时许带领公安民警从新厂镇公路约500米的草丛沟里查获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1支及子弹24发。
上述事实,有经原审庭审质证确认的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照片、枪支弹药照片...(本文书还有48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