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林甸县四季青镇同乐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同乐村委会)因与被申请人宋*及一审被告米**、丛财宝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庆民一民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同乐村委会申请再审称,宋*的伤残赔偿问题业经两级法院多次审理,作出了生效判决,按照2001年的标准全额支持了宋*的各项请求。宋*重复起诉,原审法院适...(本文书还有396字未显示)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自动登录 立即注册 忘记密码
检索费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