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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与成都亿发********、熊**、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6)川0106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6-08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8日,招行营门口支行(甲方)作为授信人与授信申请人亿发公司(乙方)签订一份《授信协议》,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7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从2014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7日;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由实际控制人熊**和法定代表人熊**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向甲方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亿发公司以其位于成*市金牛区城隍东巷*号*栋*层**.2号、6.8号以及**层商铺作抵押。同日,招行营门口支行(甲方)作为贷款人与亿发公司(乙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乙方因日常经营向甲方申请贷款700万元作流动资金周*,贷款期限一年,从2014年7月9日至2015年7月8日,利率为定价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6-12个月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按季度付息;乙方如果未按期偿还贷款的,对其未偿还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改按在原利率基础上加收50%计息;乙方未按时付息,甲方有权按同期贷款利率就未付利息加收复息。亿发公司与招行营门口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位于成*市金牛区城隍东巷*号*栋*层...(本文书还有141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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