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上诉人王**因与被上诉人董**、韩**、贾**及原审被告刘**、胡**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物权纠纷>>物权保护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6)晋07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6-06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王**因与被上诉人董**、韩**、贾**及原审被告刘**、胡**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太谷县人民法院(2015)太民初字第1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韩**与贾**系夫妻关系,胡**与刘**系夫妻关系,刘**系刘**与王**的女儿,王**系刘**的妻子。董**居住在太谷县北洸乡北洸村西大街白家巷24号,正房后墙与26号房院(该房院系贾**、韩**1994年3月23日领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后建造)南北隔路相邻。贾**和韩**于2007年以20000元的价格将该房院出售给刘**(刘**在世时并非北洸村村民,系非农业户口,于2011年2月17日病故),双方系口头协议,刘**给付20000元后,由韩**给刘**出具了收条一份,并将钥匙和房产证交付给刘**,该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2011年董**发现正房有裂缝,且逐年严重。2014年10月,董**刨开地面发现系...(本文书还有212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