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破案经过,证实2015年10月16日14时13分,吴*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甜水河村村民兰志辉向吴*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打电话报案称,10月16日14时10分,兰**自带斧头在禹**家将禹**砍倒在地,后禹**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接报后,公安机关即展开调查,当天15时许,兰**到吴*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自首。
2.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证实现场位于吴*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甜水河村禹**家院内,中心现场为院内北侧房屋南侧地面;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勘验及提取物证、痕迹的情况;对该村李*真家进行勘察,在玉米堆上提取一把沾血单刃黑色铁质斧头,总长31.5厘米,木柄长27厘米,斧刃长10.6厘米。
3.扣押笔录及照片、提取笔录、调取证据通知书,证实扣押兰**作案时所穿裤子、上衣、鞋;提取被害人父母亲的血样;提取证人李*真、兰志成的血样。
4.调取证据通知书、医院诊断证明、病危通知书及死亡通知书,证实医护人员到达禹**家中对其抢救,后送至医...(本文书还有391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