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审被告人张**、黄*、沈**、张*贩卖毒品,原审被告人林**、艾*贩卖、运输毒品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案例类型:刑事裁定书
  • 案号(2016)冀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6-06
  •  
  • 【案例概要】

    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14日,上诉人艾*、原审被告人林**驾驶闽闽g×××××德赛车通过原审被告人黄*、沈**介绍,由艾*出资人民币30000元在福建省龙岩市从原审被告人张**处购买冰毒386.24克,麻古0.15克。张**转给沈**好处费6000元,沈**又转给黄*好处费2500元。林**、艾*租来一辆车牌为闽闽g×××××代索八汽车,由林**将毒品藏匿于后备箱放置备胎的凹槽内。2014年8月23日,二人与徐腾达(另案处理)从福建省沙*出发到吉林省吉林市,林**事先联系家住吉林市的原审被告人张辉,准备以每克200元以里的价格给张辉,由张辉转卖。期间,张辉于2014年8月23日、24日分两次给林**汇款5000元,款打到艾*的银行卡上。2014年8月24日19时许,林**、艾*开车途经河北省...(本文书还有176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