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实案件线索的来源、内容及案件的侦破情况。
2.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刑侦大队制作的固原公(刑)勘(2015)*****************010034号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平面图、方位图、现场照片,证实2015年1月8日10时30分至11时30分,公安机关对固原市原州区中山南街石油公司二中加油站入口处进行勘验检查情况。
3.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固公(刑技)鉴(尸检)字(2015)008号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意见书及照片,证实被害人苏**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宁公物证鉴字(2015)****号毒物检验鉴定报告,证实被害人苏**生前无中毒迹象。
5.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宁公物证鉴字(2015)****号法庭科学dna检验鉴定书,证实苏**、杨**相对于苏**亲权概率均大于99.99%。
6.鉴定意见通知书...(本文书还有381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