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09年,青海省果洛州班玛县城至知钦、知钦至年龙翁沟公路a合同段项目,经班玛县交通局招标,渝万公司中标,2010年3月25日班玛县交通局与渝万公司签订《合同协议书》约定:a合同段k0+000-k27+000约27公里,技术标准四级,沥青表处和沙砾路面,合同总价24861941元。2010年3月15日首信公司将涉案工程转包给未显章并签订《公路工程承包合同》;2010年4月8日渝万公司与首信公司签订《项目管理责任书》,约定由重庆市渝万建设集团青海省西宁市工程项目部对青海省果洛州班玛县城至知钦乡a合同段项目施行目标管理,首信公司按工程总造价的2%上交综合管理费。施工期间,班玛县交通局向首信公司支付工程款10000000元,首信公司先后向未显章付款7800000元。2011年11月肖**、未显章组织施工人员以拖欠农民工工资及机械租赁费为由向省信访办等部门上访,同年12月27日班玛县交通局、渝万公司和肖**、未显章签订《协议书》、《承诺书》,由班玛县人民政府清欠工作组会同班玛县交通局筹资1390000元工...(本文书还有1387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