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证实2009年3月5日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南街情人码头酒吧门口发生一起伤害致死案。
2.现场勘查记录及现场照片,证实案发中心现场为弗兰德咖啡厅正对马路道牙往东220cm处。
3.尸体检验报告及照片,证实被害人李*山全身多部位刺创、裂创系片状锐器作用所致,右颈部裂创系致命伤,系失血性休克性死亡,他杀。
4.生物物证鉴定书,证实被告人尤**作案时衣物上可疑斑迹均检见人血,血迹来自于被害人李*山可能性大于99.9999%。
5.指认笔录及照片,证实被告人尤**将作案工具丢弃的事实。
6.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尤**犯罪时系成年人。
7.刑事判决书、刑满释放证明,证实被告人尤**2003年9月6日因犯抢劫罪被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本文书还有102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