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像著作权协会)诉被告襄阳市樊城区伯爵至尊娱乐会所(以下简称伯爵至尊会所)侵害作品复制权、放映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6月1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童斌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刘*玉、杨*波参加评议的合议庭,于2015年9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音像著作权协会的委托代理人赵**、被告伯爵至尊会所的委托代理人桑**、朱*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音像著作权协会诉称: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蝶公司)系《andy》、《爱你比我重要》等83首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对上述音乐电视作品享有著作权。2010年11月11日,北京海蝶公司与原告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信托原告行使其拥有权利的音乐电视作品的复制权、放映权等权利。中国唱片总公司出版的名为“流行歌曲经典”的mtv光碟,将上述经授权的音乐电视作品收录其中,并注明对其享有著作权的权利人。被告在未经著作权人及原告授权许可的情形下,以盈利为目的,擅自在其...(本文书还有3985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