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飞利浦公司)因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知行初字第232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12年11月1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本案。2012年12月13日,上诉人飞利浦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熊**、孙**,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叶*、曹**到庭接受了本院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本申请系第200580019769.7号名称为“无线自组网中分布式资源预留”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为飞利浦公司,申请日为2005年6月10日,优先权日为2004年6月16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日期为2006年12月15日,公开日为2007年5月23日...(本文书还有351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