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原告杭州余庆******为与被告郁**、俞**、周**、陆**、金**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6)浙0110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16-07
  •  
  • 【案例概要】

    原告杭州余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庆投资公司)为与被告郁**、俞**、周**、陆**、金**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于2016年4月18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于2016年5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余庆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喻**及其委托代理人喻**,被告郁**、俞**、周**的委托代理人金**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陆**、金**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余庆投资公司起诉称:1998年3月18日,根据市政府(1997)6号文件精神,余杭市安溪镇人民政府与郁**、俞**、陆**、周**、金**五人签订了“转让、转租合同书”,将余杭市安溪镇人民政府原集体所有制企业余杭市安溪第二石料厂(以下简称安溪石料厂)转让给郁**、俞**、陆**、周**、金**五个自然人。

    1998年8月31日,建行余杭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余杭支行)与安溪石料厂签订了《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安溪石料厂向建行余杭支行贷款50万元,借款期限自1988年8月31日起至1999年8月16日止,利率按月息千分之六点三五二五计算,按季结息;贷款逾期按日利率万分之四计收利息;由余杭市安溪宏达石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石料公司)对安溪石料厂的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当日,建行余杭支行将50万元借款转存到安溪石料厂在建行余杭支行的账户...(本文书还有564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