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河北宝源工程橡塑有限公司(简称宝源公司)因实用新型专利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知行初字第250号行政判决,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12年6月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2012年8月13日,上诉人宝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马**、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任**、隋路,原审第三人坦萨土工合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坦萨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孙**到庭接受了本院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本专利系名称为“三向土工格栅”、专利号为201020286073.9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为2010年8月6日、授权公告日为2011年3月23日,专利权人为宝源公司。该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1、一种三向土工格栅,主要由拉筋、结点、格室组成,其特征是将平行主拉筋与倾抖辅拉筋结合,构成三角形格室,每个格室受力单元连接三个结点,主拉筋与辅拉筋近接点处加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三向土工格栅,其特征是结点为圆形凸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三向土工格栅,其特征是主拉筋的宽...(本文书还有471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