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桂林市蔡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8月6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黄利忠、人民陪审员王*弟、刘*莲组成合议庭,由黄利忠担任审判长主审本案,于2012年10月19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现已审理终结。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本文书还有31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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