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哈尔滨市南岗区政府革新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革新街道办事处)因与被申请人孙*、哈尔滨市南岗区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房产物业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园林管理局(以下简称园林管理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南民二民初字第95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革新街道办事处申请再审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判决申请人承担责任证据不足,请求对本案...(本文书还有47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