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上诉人太平人寿*************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历史案由>>债权纠纷>>保险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6)吉03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6-09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人寿)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16)吉030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6年7月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太平人寿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刘**,被上诉人王**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尹*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太平人寿上诉请求:请求撤销(2016)吉0302民初****号民事判决;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各项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改判。一、本案应属“等待期内出险”,而原审法院却认定“等待期后出险”,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二、原审法院混淆“发病”与“确诊”之间关系,重新定义“发病”的概念,有悖于合同约定,判决错误。三、原审法院认定“2月11日异常结节不必然导致癌症,3月20日异常结节必然导致癌症”,违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认定错误。1、本案争议焦点并非“异常”能否导致“癌”。2、本...(本文书还有4162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