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魏*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王*乔、叶国璜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孙**,被告委托代理人邵**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归来》是2014年著名导演张**拍摄的电影,改编自严歌苓的小说《陆犯焉识》,讲述了知识分子陆焉识与妻子冯*瑜在大时代际遇下的情感变迁故事。该片由陈**、巩*、张慧雯领衔主演,郭*、刘**、祖*、闫*、张**、辛**、陈**、丁嘉丽等实力派演员倾情出演,于2014年5月16日在全国上映。《归来》除了是张**导演时隔多年回归文艺风格外,更是首次采用了世界最尖端的4k高视效制作技术,是中国电影史上首部imax文艺大片,该片被编剧邹*之称为苦心之作;被作家莫言称为直指人心的电影;被导演斯皮尔伯格评为震憾、感人与深刻的电影。该影片由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安*(北京)电影发行有限公司出品,原告享有该影片的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且原告有权转授权和进行维权。原告在该影片公映前,已向被告发送预警告知函,告知原告已取得该影片的独占专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被告对其网站采取排查、屏蔽措施。经查,2014年5月19日,在该影片刚刚在院线公映起,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即通过其经*的网站向公众提供涉案影片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依法申请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被告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原告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1、立即停止在其网站上提供影片《归来》在线播放服务的侵权行为,并删除相关视频文件;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200000元整;3、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文书还有683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