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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田**因与被上诉人林州市教****、林州市姚******、林州市姚******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动争议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6)豫05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6-04
  •  
  • 【案例概要】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林州市姚村镇下陶*校。

    负责人王**,校长。

    以上三被上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付**,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田**因与被上诉人林州市教育体育局、林州市姚村镇中心学校、林州市姚村镇下陶*校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2015)林劳民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田**1976年8月在被告林州市××村镇下陶*校任民办教师,先后参加了82年、89年的民师整顿,专业技术职务为小学二级教师。被告查阅下陶*校教师任课记录,原告自1990年7月以后就不在教学岗位上。河南省民办教师从1992-2000年历次转正,被告因原告不符合转正条件,就未给原告办理转正手续。原告找林州市姚村镇下陶*委会和林州市××村镇人民政府反映此事,下陶*委会和林州市××村镇人民政府先后于2000年10月25日、200...(本文书还有2063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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