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期间,应工大集团请求,王*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其与王*无债权债务关系。王*对王*证言不予认可。本院认为,王*证言与本案无关联性,不予采信。
本院再审确认原审查明的事实。
本院再审认为,关于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废是否影响该合同效力的问题。按照我国法*、行政法规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开发商须将合同送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行政管理性法规调整和规范的仅是开发商的合同登记备案行为,而无权约束合同本身。判断合同的效力属性问题,必须由民事法*、法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我国法*、行政法规未规定商品房买...(本文书还有64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