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上诉人王**为与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16)黑02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16-07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王**为与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黑龙江省龙沙区人民法院(2015)龙商初字第22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2014年10月23日,王**向赵*借款35万元,并出具借据一份。赵*诉称王**已偿还32.8万元,尚欠2.2万元未偿还。2015年2月16日,王**向赵*借款1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一个月,于2015年3月16日偿还,王**出具借据一份。在庭审中王**承认签名系本人所为,但认为赵*提供的第二份借据是复印件,要求对借据是原件还是复印件进行鉴定。根据王**申请,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齐齐哈尔市科学技术咨询中心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经鉴定,结论为龙沙区人民法院送检的2015年2月16日借条上的字迹是用碳素硬笔书写形成的原始件而不是复印形成的复印件。王**对此鉴定结论不服,提出重新鉴定申请。上述事实有王**出具的...(本文书还有1211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林琼
    林琼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185)例 合同:(8740)个
    陈安定
    陈安定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1080)例 合同:(4320)个
    卢愿光
    卢愿光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875)例 合同:(3575)个
    任立华
    任立华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387)例 合同:(1600)个
    王军强
    王军强邀请
    擅长领域:
    案例:(290)例 合同:(1160)个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