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马生国、林**、魏**、刘**、张文镇犯骗取出口退税罪一案,于2016年5月12日作出(2016)宁01刑初****号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马生国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被告人林**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万元;被告人魏**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被告人刘**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被告人...(本文书还有500字未显示)